今年以来,通许县人民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长效机制,并把巡回审判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该院法官走出机关、进村入户,把审判法庭延伸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和广大村民旁听,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方便了群众诉讼。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为群众打造了低成本、快速、妥善化解矛盾的有效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化解矛盾,减轻了群众诉累,延伸了服务,以特有司法功能和宣传功能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提高了审判质效。在巡回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矛盾尚未激化时迅速介入,提高了审判质效。同时还注重倾听基层意见,使审判工作获得了广泛的群众支持,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三、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法官在巡回审判及时解决纠纷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信访接待、生产服务等工作,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四、提高了法官的宗旨意识。法官走出机关,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阳光司法,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转变,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截止目前,通许法院共巡回审判84件,调解撤诉76件,调解率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为打造服务型法院迈出了实质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