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作者:胡学斌 发布时间:2015-03-16 17:26:04
3月16日,通许县法院王生禄院长带领20余名干警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在文化广场和机关院内栽植樱花、广玉兰、红枫等花木100余株,为建设美丽通许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许县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干警到文化广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并对院内绿化树进行更换和新植。活动中,干警们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照栽植要求,认真地挖坑、栽植、培土,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通许、生态通许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李秋江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