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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5-03-16 17:26:04



    3月16日,通许县法院王生禄院长带领20余名干警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在文化广场和机关院内栽植樱花、广玉兰、红枫等花木100余株,为建设美丽通许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许县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干警到文化广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并对院内绿化树进行更换和新植。活动中,干警们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照栽植要求,认真地挖坑、栽植、培土,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通许、生态通许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李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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