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骗取国家补偿款 夫妻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0-04-01 15:08:35


利用拆迁指挥组长有权审核审批的便利,虚构临街房所有权归其家庭所有,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和宅基地拆抵款近三万元。近日,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赵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范平和赵志系夫妻,在2006年通许县城解放路南段拆迁动员期间,以2500元的价格购买了原新华书店五间临街待拆房屋的下房料。在拆迁期间,范平利用其担任通许县解放路南段拆迁指挥部北街组组长,具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审核审批的职务便利,虚构原新华书店临街五间房所有权归其家庭所有的事实,并让其妻子赵志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二人共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和宅基地拆抵款29350元。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范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妻子赵志非法骗取公共财物,二人均已构成贪污罪,因二人均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厉东 )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16281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