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便民诉讼巡回法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利用诉前调解促成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和解。
石某系张某雇佣的民工,平时给张某装卸水泥并按照运输、装卸水泥的多少付劳动报酬,在一次张某安排石某送水泥的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石某人身损害,张某承担了首次住院医疗费,当石某需二次手术时,张某拒付医疗费,纠纷由此而生。
便民诉讼巡回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打破常规当即电话联系张某,诚邀其到法院商谈此事,认真为其剖析有关法律法规,向其分析现阶段化解民事纠纷的各种方式的利弊,用真心和诚心换取当事人的信任,使其认识到诉讼不仅会对其声誉造成影响,还会消耗大量时间精力,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更有悖于人情和道义。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张某认识到法官是在用一片诚心替自己考虑,是真心的为自己着想,张某被法官的工作方法和态度所感动,当即表示回家后,要带些礼品去石某家,以和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