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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手段花样翻新 冒充领导行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4-09-14 23:00:43


    当今骗子的手段可谓是高明,别出心裁冒充国家公务人员招摇撞骗。8月20日,通许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冒充通许县某局领导,以办理低保为名实施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张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3年6月7日中午,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驾车窜至通许县四所楼镇某村,谎称是受害人高某儿子的朋友、通许县某局副局长,受高某儿子的托请为其办理低保,骗取高某夫妇的信任,然后张某二人趁机编造朋友发生事故急需朋友筹钱。既然是儿子的朋友,朋友有难处了理应帮助,况且还是县里的领导亲自跑来为自己办理低保,感激还来不及。高某夫妇没有多想就拿出现金5000元。2013年7月24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驾车窜至通许县冯庄乡某村,再次采取上述手段骗取康某昌夫妇现金人民币3500元。

    不日案发。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对张某二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犯罪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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