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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官,好着嘞!”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1:55




    2014年3月27日下午3时许,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高学庆和法警郝俊鹏驱车20余公里来到通许县毛庄养老院,为该养老院受托养老人乔大娘送去今年三月份的1000元托养执行款。

    乔大娘今年已60多岁。36年前,乔大娘结婚近两年了还没有孩子,于是,她和丈夫按照法定程序抱养了还在襁褓中的张某,乔大娘视张某如亲生儿子养育。供张某上学,为他盖房、娶妻,帮他操持家务和田间劳作。

    1986年6月间,乔大娘生育一女儿。2005年4月份,乔大娘丈夫去世,张某非但不尽身为人子的义务,反而将养父的一切丧葬事务推给乔大娘。2009年乔大娘患脑血栓住院,张某不但不为乔大娘看病,反将其赶出家门,而乔大娘夫妇和其女儿的责任田张某却耕种和收益。此事经其村委会多次调解,都因张某推诿耍赖而无果。

    2012年1月,远嫁到河北省的女儿无奈将乔大娘送到毛庄养老院并拿出了一年的托养费。后来,乔大娘的女儿又为乔大娘交了2013年上半年的托养费,而张某对乔大娘却是不管不问。

    在这期间,养老院、乔大娘所在乡镇及村委的负责人和所辖法庭的法官联合多次上门做张某的工作,讲解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有关法律法规,而张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抵赖不愿赡养乔大娘。

    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乔大娘将张某和作为第三人的女儿一起诉至通许县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处,被告张某和第三人对乔大娘在养老院每月的托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各承担一半。可是,张某对法院的判处结果置若罔闻、不予理睬。为了保障乔大娘有一个良好的健康生活环境,无奈之下,通许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每月不兑付的赡养费进行强制执行,由执行法官将执行到的赡养费亲自送到乔大娘手中。

    每次见到该院的两名干警,乔大娘总会十分激动的不停念叨着,“这法官,好!这法官,好着嘞!”

责任编辑:李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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