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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人民法院:开展义务植树 共建园林县城

  发布时间:2014-03-26 16:59:28






    3月26日上午,通许县人民法院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打造“生态通许、和美新城”的号召,前往岳家湖湿地公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中,王生禄院长带头,与干警们一起刨坑、扶苗、栽树、培土、浇水,合力将一株株充满希望的树苗栽入土壤中。在王院长的带领下,全院干警种树热情持续高涨,活动现场一派繁忙。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辛勤劳动,共栽种木槿、美人梅100余株。

    通过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更加激发了干警们顽强拼搏精神和干事创业的昂扬斗志,用实际行动展现了通许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坚定了全体干警走实走好党的群众路线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李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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