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许县法院通过多种执行措施的综合运用,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2011年8月10日,被执行人李某驾驶三轮汽车与申请执行人位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位某受伤。肇事车辆未投保任何机动车保险,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损失共计201812.8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外出打工逃避执行,其家属2013年5月给付5200元执行款后不再给付,法院通过常规措施查找不到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干警考虑到位某全身多处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案件长期不能执结,极有可能引发涉执信访,决定对本案采取一切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执行措施,力争早日执结。一是集中曝光,执行干警及时将本案被执行人信息通过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至省高院,在集中曝光“赖账户”活动中予以集中曝光。二是定期集中执行,执行干警除了坚持经常到被执行人住所执行之外,定期邀请执行局全体人员及法警队干警等多名干警到被执行人住所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向被执行人家属阐明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逐步增大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抗拒执行的心理压力。三是悬赏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制作了悬赏执行公告,并将被执行人头像附于悬赏公告下方,在被执行人住所附近主要路口、学校、集市等人员聚集地点张贴,发动群众提供被执行人人身及财产线索,利用酷似“通缉令”的悬赏执行公告,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形成强大威慑。四是借助新闻媒体,执行局邀请河南电视台记者对第三次集中执行活动进行采访,被执行人李某之父面对镜头,不得不承诺尽快筹措资金履行判决。
2014年1月11日,执行干警再次携带悬赏公告到被执行人住所,告知被执行人家属,如近期不能结案,春节前将继续张贴公告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家属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共同到法院,争取春节前了结本案。2014年1月20日,被执行人李某家属与申请人位某在通许县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