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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四措施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3-12-10 15:37:59


    年末岁首,绝大多数工程已经竣工,正是农民工收获的季节。为了使得农民工兄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许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

    一是成立农民工法律咨询办公室。在院门口设立农民工法律咨询办公室,院党组领导及专业素质高的法官每天轮流值班,对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进行法律知识讲解。

    二是坚持做到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在立案环节上,开设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只要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农民工劳务合同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争取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对农民工因经济困难而提出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法院将会及时作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决定,防止农民工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三是积极推行便民诉讼措施,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巡回办案”制度。对外地农民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农民工,灵活采取巡回办案、上门调解、就地开庭等,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四是实行清理“老赖”“刺头”责任制。院长、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领导层层签订责任状,定人、定案、定期限。对能履行而不履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和“刺头”,院长王生禄带头办案,与一线审判人员并肩作战;与工商、银行、公安、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投资、限制购房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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