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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侯爱国、侯山林等21人团伙盗窃、抢劫案公开进行宣判

  发布时间:2009-09-17 07:56:33


日前,通许县法院结合当前盗窃农民牲畜、抢劫留守妇女犯罪较多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现状,精选被告人侯爱国、侯山林等21人团伙盗窃、抢劫案在通许县人民体育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侯爱国、侯山林等21人纠集在一起,从2004年春起至案发先后在通许县长智镇、练城乡、四所楼镇、邸阁乡、玉皇庙镇、厉庄乡以及长葛市古桥等地多次采取在猪圈挖洞的方式盗窃农民膘猪、母猪80头,价值124545元,被告人侯爱国、侯山林还盗窃村民玉米价值1400元,侯爱国、魏秋军、孙长欣又手持菜刀抢劫留守妇女现金900元和三轮车一辆。21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19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公开宣判后,旁听的上千名群众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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