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通许县法院涉军维权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原告王某诉被告孙某健康权纠纷案,并当场履行。
7月13日,原告王某拿着一份武警四川省总队内江支队致开封市通许县武装部的函,来到通许县法院涉军维权法庭,函告内容为:“我部战士王某某2006年12月应征入伍,2013年5月22日王某某父亲王某因邻里纠纷致伤住院治疗,为维护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确保王某某同志安心服役、部队安全稳定,请有关人员尽快依法办理此案。”法庭工作人员看完此函,给王某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后,告知王某应通过诉讼解决,遂为王某开通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开展调解。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双方因邻里琐事发生撕打,王某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考虑到调解既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使原告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又能使王某某得知事件妥善处理后在军队安心服役,决定争取调解结案,遂五天内先后四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于7月18日达成协议,由被告孙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000元,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