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庭前调解化纠纷 邻里握手笑开颜

发布时间:2013-06-20 16:10:19


    近日,通许县练城法庭及时化解了一起房屋受损赔偿纠纷案件。在这正值“三夏”农忙时节,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酿成恶性事件,使双方当事人都口服心服,握手言和,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2年3月2日晚上,由于刮风、下雨,导致郭某的房屋被后邻宋老汉家的槐树枝扫掉几片瓦,造成房屋进水家具受损。第二天郭某怒气冲冲地找宋某算账,要求宋某必须伐掉树木、赔偿损失。宋老汉性格倔强,倚老卖老,认为出现这种状况不是人为,坚决不予赔偿。双方都不冷静,经常在街上大吵大闹,村干部多次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近日,郭某与宋某再次发生争执,郭某打电话让在外地打工的儿子赶快回来处理家事,双方矛盾眼看要进一步激化,有可能引发殴斗。练城法庭庭长翟国强听到这个事情后,领着两名法官迅速赶到村里,和村干部一起查看了现场,商量了处理意见,从情、理、法三方面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促使他们从邻里关系上换位思考,并批评了郭某说话态度不好。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在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关系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历时近两年的纠纷,至此仅用半天时间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16300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