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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院长亲自主持调解 妥善化解三起社会影响较大的连环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3-04-26 10:17:08


    近日,通许县法院王生禄院长亲自主持调解,妥善化解了三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连环诉讼案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2002年10月孙营乡清水口村村民张林杰与国有通许林场签订了一份林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10年,双方曾口头约定,合同到期后若林木未成材,可续包。2012年10月1日合同到期后,张林杰要求续包时发现国有通许林场已于2010年8月31日与村民张林风就该片林地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自2012年10月2日至2022年10月1日。几方当事人因这两份承包合同引发了一系列纠纷,第一份承包合同到期后,张林杰未将林地交出,2012年11月份,张林风以国有通许林场未履行合同为由起诉至通许县法院要求国有通许林场履行合同,将林地交其使用;随后,国有通许林场起诉张林杰要求其按约定交出林地,而张林杰又起诉国有通许林场和张林风,要求法院确认第二份承包合同违法无效,清水口村民委员会认为该片林地为其集体所有,也要求参加诉讼。在诉讼期间,张林杰与张林风因争抢林地多次发生冲突,张林风也多次赴省、市信访。

    通许县法院竖岗法庭受理该连环诉讼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走访调查等掌握基本案情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抵触情绪大,拒不让步,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包法官便向审委会申请启动了重大复杂案件联动协调处理机制。通许县法院王生禄院长了解案情后,认为三起案件涉及多方重大利益,在当地已造成不良影响,处理不好极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不能草率一判了之,必须统筹一并解决,遂指导合议庭及时调整调解方案,并亲自参加案件的调处工作,同时协调县委政法委、县农林局、孙营乡政府等部门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王院长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不厌其烦地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要求各方着眼自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真心实意解决纠纷。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几方当事人摒弃前嫌,达成调解协议,引起当地广泛关注的三起连环诉讼以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收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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