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诈骗案,两名被告人谢某某、符某某通过购买互联网站,雇人群发中奖信息,称其手机号码被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选为幸运号码,可以领取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及9.8万元人民币奖金;在被害人跟其联系时,二被告人冒充“星光大道”栏目组工作人员,以要求被害人交纳保管费及个人所得税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被害人吴某某被骗现金7800元人民币,被害人张某某被骗现金24400元人民币。案件审理阶段,刑庭庭长周凤仙将二位被告人退还的全部赃款发还给被害人,被害人也都表示对被告人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