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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2013-01-21 10:50:04


    通许县法院积极探索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做法,开拓创新,稳妥高效地审理刑事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探索建立“四集中”制度,提高刑事审判质效。由法院牵头,公、检、法积极参与,在不违反办案时限的前提下,对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案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四集中”制度,公安机关集中移送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相对集中审查起诉,法院相对集中开庭审理、相对集中宣判,大大提高了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是完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替代机制,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针对少审工作中出现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出庭的实际问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并聘任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局、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代表,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庭的情况下,代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切实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两月来,通许县法院有两批28起相关刑事案件实现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宣判,邀请未成年人案件相关组织代表出庭2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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