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调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刘某系贵州人,在通许县开办一工厂,生意红火,一年前因扩大规模需增加人手,遂喊来家乡的外甥花某来通许县做工。花某初来通许,工作干的非常出色,深得刘某信任。但不久刘某发现产品次品率不断上升,交货时间经常延误,厂里的财产也时常无故缺少。刘某调查后发现原来花某接了不少私活,对原有业务不再上心所致。出于亲戚关系,刘某责备了花某几句,没想到花某顶嘴不服,声称刘某挣钱太多,分给自己的太少。刘某听后非常生气,与花某发生争执,但因刘某年纪较大,推搡中被花某打倒在地。后经住院检查刘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刘某气愤不过遂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后依法对花某行政拘留五日。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花某赔偿各项费用3000余元。
民二庭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即赶到刘某所办工厂,详细询问了案情及双方的亲戚情况,找准矛盾的症结所在,提醒双方进行换位思考,用真心和诚心换取当事人的信任,帮助其消除误会,增强理解。交谈中,当了解到花某的母亲刘女士身患糖尿病,每年要为此支付大额医疗费,而家中经济条件又不宽裕时,法官当即联系远在贵州的刘女士,在刘女士动情的表达中,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刘某也表示主要是气愤花某不争气,同时表示自己对妹妹一家关心不够。经调解,刘某不再要求花某赔偿医疗费,并愿意主动拿出2000元寄给贵州的刘女士。至此,这起纠纷案在民二庭的悉心调解下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