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案件质量,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心在为民、事在为民、重在为民,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医疗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完善案件责任终身追究制、院长接访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监督卡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管,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强化案件调撤率,倡导调解和解优先,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调动多方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注重案件判处结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坚持“人才强院”战略,建设学习型法院,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练庭审技能、练文书制作技能、练执行技能、练书记员技能,着力提高一线法官的司法能力,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整体提升。同时建立重大疑难民事案件研讨制度,主管院长定期召集法庭庭长、民庭庭长和资深法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共同研讨商议,提高法官对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能力,确保了全院民事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