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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积蓄存银行被盗 法院执行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12-12-05 14:53:37


    近日,通许县法院执结一起因银行存款被盗引发的赔偿案件,为农户挽回损失10万余元。

    农民赵某存款后被李某盗取,赵某提起民事诉讼。通许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银行赔偿损失988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通许县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赵某是普通的农民,被骗的是全家的积蓄,现已59岁,若不能及时执行,将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并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法官立即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局局长张明新亲自约见被执行人主要负责人,一方面辨法析理,阐明应服判息诉、主动履行的道理,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经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将执行款交到通许县法院,法官立即通知赵某领取执行款,案件顺利执行终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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