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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四项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1-10-24 14:53:10


在“执行攻坚月”活动中,通许县人民法院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落实四项措施向规避执行“亮剑”,巩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优秀成果,更好地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刑事法律知识教育。在执行中要求执行员把对被执行人、担保人和协助执行义务人刑事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前置程序,在告知其法律义务的同时,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刑事法律后果。

二是强化证据保全。对执行中的查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诸项措施做好证据保全,确保每一执行措施材料齐全,执行行为环环相扣,杜绝程序瑕疵。

三是强化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捕快审快结,在各职能部门形成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风气,确保司法渠道畅通,使拒执行为得到应有惩罚。

四是强化宣传力度。对一些典型拒执案件通过张贴执行公告、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树立法院执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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