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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和谐办案

  发布时间:2011-09-20 10:08:51


2011年,通许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案件质量,着力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妥善执行一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截止8月20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6件,其中判决3件,协调和解撤诉53件,协调和解撤诉率为94.6%。受理非诉执行案件67件,结案65件,结案率为97%。巡回审判20件,巡回审判率35.7%。陪审团参与开庭3件,参与协调18案,圆桌审判2案。在所办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涉法涉诉上访。

通许法院在行政案件受理上严格立案标准,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凡立案受理的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协调、和解,消除矛盾。该院大胆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方式。一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采取到案发地点、行政单位、诉讼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协商、调解和审判,方便了群众诉讼,扩大了法制宣传效果;二是将圆桌审判方式引入行政审判,对一些双方抵触情绪大的当事人,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原被告、第三人及法官共同围座在圆桌旁进行开庭、调解,营造和谐温馨的庭审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和抵触情绪,确保诉讼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顺利进行;三是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行政审判。对人数众多的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律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和调解,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调解、审理案件,主动听取民意,接受监督,突出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四是大力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审判实践表明,行政争议的起因,往往是因民事纠纷而起,如果解决了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也就迎刃而解。同时,该院还将“和解机制”引入行政诉讼程序,在不违背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案外调解,通过对行政纠纷背后的民事权益纠纷的调处,从而带动行政争议的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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