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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四项措施打击拒执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1-05-04 16:48:20


    一是强化刑事法律知识教育。在执行中要求执行员把对被执行人、担保人和协助执行义务人刑事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前置程序,在告知其法律义务的同时,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刑事法律后果。二是强化证据保全。对执行中的查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诸项措施做好证据保全,确保每一执行措施材料齐全,执行行为环环相扣,杜绝程序瑕疵。三是强化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捕快审快结,在各职能部门形成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风气,确保司法渠道畅通,使拒执行为得到应有惩罚。四是强化宣传力度。对一些典型拒执案件通过张贴执行公告、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树立法院执行权威。

    近三年来,通许县法院共对31件30名存在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转入刑事程序,其中,26名被执行人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即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仅有4名被执行人最终受到刑事处罚,另有21起拒执案件尚未刑事立案,在公安机关刚对被执行人询问、调查,被执行人即认识到后果的严肃性,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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