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安。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法庭通过“法院+妇联+调解员”婚姻家事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2月,王某因医疗事故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00000元,除去王某丧葬费及偿还王某生前欠债,剩余300000余元。王某甲、王某乙系王某父母,董某、王某丙系王某配偶及儿子,围绕这笔款项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协商未果后,王某甲、王某乙将董某、王某丙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以及案件的特殊背景和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认为不仅要解“法结”,更重要的是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与“许美好”维权帮帮团心理咨询师及人民调解员立即开始了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考量王某父母的赡养需求、其配偶及未成年儿子的生活保障等情况,从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利的原则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心理咨询师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提醒双方当事人珍惜彼此的关系,不要因为财产纠纷而破坏了家庭和谐。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事熟、地熟优势,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进行劝解。经过多轮沟通和调解,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各自让步,最终达成调解意见:二被告于调解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二原告100000元,双方共同经营的超市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对外出租、出卖。协议达成当日下午,在法官、心理咨询师及调解员的见证下二被告履行了该100000元。至此,该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通许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通许县“许美好”维权帮帮团工作室为依托,深化“法院+妇联+调解员”协调联动工作模式,联合开展诉讼引导、法治宣传等多元化服务,进一步探索婚姻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助力家庭和谐幸福建设,以实际行动书写司法为民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