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矛盾排查进村落 诉前调解定分争

  发布时间:2024-11-07 09:13:14


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法庭作为河南省高院命名的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在预防矛盾、化解纠纷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近段,朱砂法庭组织干警积极走村入户,利用“一村一法官”服务工作站,每周进村服务工作一天,同时发挥各村老党员调解员和乡贤、法律明白人的优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7月份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7起,在诉前均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例一

法庭干警在通许县长智镇枣林村入户排查时,交谈中听说孔某在务工时受伤住院,花去上万元的医疗费,正准备起诉。法庭干警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情况, 孔某一开始对干警并不信任,干警联合村委调解员3次到孔某家中讲解诉前调解的优点。孔某最终放下了心中的戒备,愿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病情痊愈后,法庭给孔某算出大概的合理损失,及时组织孔某、娄某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沟通交流、疏散心结,并分析利弊,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体谅彼此当前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娄某当场将赔偿款38000元支付给孔某。孔某感激地握着法庭干警的手说:原来不打官司也可以解决纠纷,我得好好感谢你们,让我这么快拿到钱!

案例二

“法官,你看我这没有欠条也没有转账记录,打官司能赢吗?”长智镇老王庄村民王某在村里见到朱砂法庭负责人张静时说,原来王某是村里的代办,在其为郭某代办收购业务中为郭某垫资10000元,几经催要郭某始终不同意还给王某,王某正急的焦头烂额,正好遇到法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张静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告知王某,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帮其向郭某催要一下,随后将该案委派给驻法庭人民调解员调解。调解员与郭某取得联系后先了解了一下案件事实,郭某承认确有其事,但是因为王某的代办业务存在问题不能把资金全部支付给王某。调解员随后以双方之间多年的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多方沟通劝解,双方情绪从开始的互不相让,逐渐趋向温和。最终郭某对之前拖延款项的行为表示歉意,并当场将王某垫付的资金支付给了王某,双方握手言和。“真没想到没写诉状、不用花钱、不用开庭,钱这么快就要过来了,真得感谢法院的方法好啊!”拿到钱的王某在村里逢人便说。

“和为贵、调为先、纠纷化解抓前端”。1至9月份,朱砂法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优势,共预防化解诉前矛盾纠纷168件,诉讼案件调撤率达到67%,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下一步,朱砂法庭干警将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服务工作站的作用积极开展进村入户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见,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兰明谣    

文章出处:朱砂法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1609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