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邸阁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1997年入职通许县法院以来,扎根基层法庭14年。2019年3月,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2年11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先后5年被评为通许法院先进个人。
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无讼村”创建纳入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当中。加大调解力度,实质性化解纠纷,让全庭干警树立“全程调解”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每一个环节。同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公正司法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寻求案件调解的途径,对一些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大、赔偿数额高的案件,该同志会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取得联系,深入沟通,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曲直,并通过规范的庭审,让当事人有事说在法庭,有理摆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工作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工作,将电子送达等新媒介引入简单民商事案件办理流程、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关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一心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转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通过上门送达、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举措,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能动司法绘就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