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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榜样之光—通许县法院先进典型(二)

发布时间:2024-05-06 11:49:29



潘红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10月生,本科学历,现任竖岗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自2006年入职通许县法院以来,扎根基层法庭10余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开封市“敬业奉献好人榜”,2022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办案标兵”3次、全市法院2022年“集中清理旧存案件”专项活动先进个人,撰写的戚某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判决书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2021年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荣获“政法英模”称号。

深扎基层为民,点滴皆为公正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坚持诉调结合,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深入乡村,贴近百姓,进村办案、上门办案,始终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近八年时间审理了2300多起案件,重证据、重调查走访,重乡土人情,将法理与情理融为一体,在情理中体现出法理的温柔,在法理中体现出情理的刚强。先后审理了某村委会诉黄某等人涉及100多亩土地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案,赵某诉国网某电力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诉源治理,构建多元化解纷新格局

他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一庭(法庭)、一中心(综治中心)、两所(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调解员)”为平台,以“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相互衔接”为工作模式,以“调解员”为主力军,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案结事了,有效降低千人成诉率。截至2024年1月-3月底共计受理民事案件137件,其中旧存40件,新收97件。已结70件,结案率为51.09%。其中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1.24%,结案率同比下降5.27%,调撤率62.85%。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初见成效。

坚持“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

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久久为功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难事”。2023年8月,他运用“三级联调”机制,与乡司法所、村委会、林场干部联合入村调解、现场勘验,找准问题症结,按照“一揽子”解决的方案,运用多种调解方法与技巧,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林地承包纠纷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并当庭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在签字的同时也一并促使其他五起关联纠纷的化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节约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兰明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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