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命名和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走深走实,1月12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主持会议,其他院领导和四个法庭、立案庭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富霞领学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及《“枫桥式人民法庭”考评指标体系》,并结合创建示范方案和考评指标体系为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谈了具体的措施。其他参会的院领导也就如何更好的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落地落细,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陈广林院长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方案及考评指标体系学深悟透。四个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从各项考评指标细则出发,全面提升法庭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积极推进,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四个法庭要列出创建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见实见效。三是因地制宜,在创建过程中培育品牌和亮点。四个法庭要立足本庭实际,在创建工作中注重提炼总结,培育出凸显自身品牌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