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法院委托鉴定效率真是杠杠的,从选定鉴定机构,递送检材,才7天就拿到了鉴定意见书,真是太感谢了”,11月2日,当事人在拿到鉴定意见书后向法院干警伸出大拇指称赞道。
2023年5月5日,付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多处骨折、软组织损伤。交警部门认定付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三责险。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李某某向通许县法院提出诉前鉴定申请,申请对其因本次事故所受损伤进行伤残等级以及“三期”评定。
通许县法院司法技术团队收到鉴定申请后,了解到李某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家庭困难,立即对所鉴定事项、鉴定检材进行全面审核,并随即通知双方当事人,按照程序选择鉴定机构。为尽快让当事人拿到赔偿,平息纠纷,司法技术团队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快速将鉴定材料移送至司法鉴定机构,事后与鉴定机构联系沟通鉴定事宜,督促鉴定机构以最快速度出具鉴定意见。
今年以来,通许县法院司法技术团队,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不断完善鉴定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司法技术工作机制,服务审判工作大局,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如我在诉”,在鉴定机构的选择、委托、督办、送达等工作中,紧盯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分工,最大限度缩短鉴定周期,助力审判提质增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