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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两山”理念 共护碧水蓝天 —— 通许县法院、杞县法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0-12 16:19:19


为整合“豫东平原农业生态区”内司法、行政执法资源,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2023年10月8日,通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带领环境资源法庭干警来到杞县法院参加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座谈会,并与杞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窦战勇一起为通许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杞县巡回审判点”揭牌。

会上,通许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杞县法院窦战勇院长强调杞县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会积极配合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设立环境资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争取做到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杞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人与法官还就如何加大府院联动力度、构建“豫东平原农业生态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平台、形成“通许-杞县”一体治理、一体保护的格局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

陈广林院长表示,设立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是为了便于辖区内当事人诉讼、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便民措施,通过巡回审判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形成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的良好氛围,保护好碧水蓝天,赢得人民群众满意。要充分利用好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环境保护“大网格”体系。

通许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辖区内的县区法院和职能部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审判点”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络站”,与“林长+法院院长”制度相融合,实行生态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向前延伸,化被动修复为主动预防治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兰明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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