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通过变卖被执行人种的洋葱,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马某与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6月,马某向申请人借款4万元。借款到期后,马某没有偿还借款,申请人将马某告上法庭。2018年4月,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马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借款及利息偿还给申请人。马某没有按照判令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组迅速开展执行工作,向马某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马某因投资失败,目前经济困难,申请人也了解这一情况,于是,在执行干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定了还款计划。期间,马某断断续续还了2万元后,剩余部分一直借口没钱,推脱不还。申请人多次来找执行干警,让执行干警想办法尽快执行。由于马某态度积极,随叫随到,且有意履行,但其实在困难,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没有发现马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一方面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急需实现,一方面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也是左右为难。
为了此案,执行四组多次开会研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洋葱丰收,并且价格很好,执行干警就想到了马某承包的土地里种的洋葱。经过多次做工作后,马某同意了在洋葱收获时,直接卖了用于履行判决义务。当日,执行干警联系好买方,马某对收购价格无异议,当地村委对见证下,完成了这次“特殊”的执行,申请人在现场就领取到了执行款,直对执行干警称赞,至此,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