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法〔2021〕68号
通许县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责任部门及填报工作专班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生禄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文珍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成 员:厉从伟 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山西 党组成员
胡永生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俊胜 班子成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成磊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张明新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刘伟杰 专职审委会委员
高学庆 专职审委会委员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法院、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牵头执行合同指标落实,配合其他指标落实,统筹协调法院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研究法院参与营商环境工作优化提升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营商环境涉法院事项评价等相关工作,推动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室。
主 任:黄山西(兼)
副主任:翟国强 席志军 厉东 赵鹏
成 员:各庭室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八个专项工作组和1个填报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指导协调组
组 长:赵 鹏 (联络人)
成 员:李坤阳
职 责:
1.指导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开展。
2.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集相关庭室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安排相关工作。
3.加强与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第三方评价机构等营商环境组织部门、评价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接,在市法院和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按要求向各级评价机构报送佐证材料、典型案例、组织人员参加各级评价机构对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的考评。
5.组织营商环境工作的培训等其他日常工作。
(二)综合材料组
组 长:郭大奎(联络人)
成 员:胡学斌 王冠军
职 责:
起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工作安排部署等各类文稿,以及营商环境各类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置。
(三)“执行合同”专项组
组 长:席志军(联络人)
成 员:李晓娜 厉东 霍松鹤
职 责:
1.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执行合同指标,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解纷效率、降低解纷成本,健全法院审判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电子诉讼技术应用水平、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及贯彻落实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及诉调对接机制,采取多种举措确保司法审判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深化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质效等工作取得成效。
2.指导我院“执行合同”填报专班及各庭室做好执行合同数据提升、执行合同数据提取填报工作,确保抽选样本数据客观、真实、最优化。
3.报送有关“执行合同”指标的材料,挖掘公布执行合同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4.优化提升其他“执行合同”指标。
(四)“办理破产”专项组(备注:此项工作去年不在填报范围,今年暂未定)
组 长:厉东(联络人)
成 员:翟国强
职 责:
1.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指标,通过在破产审判中压缩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积极推进破产重整,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2.指导我院“办理破产”填报专班及基层法院做好破产数据提取提升、办理破产数据提取填报工作,确保抽选样本数据客观、真实、最优化。
3.报送有关“办理破产”指标的材料,挖掘公布破产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4.优化提升其他“办理破产”指标。
(五)走访调研组
组 长:翟国强(联络人)
成 员:李晓娜 厉东 席志军 霍松鹤
职 责:
1.对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到涉诉企业走访调研”活动,细化走访任务,建立涉企联系人制度。
2.通过调研,挖掘发布合同类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和社会成效,注意佐证材料积累。
3.通过走访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企业问卷调查填报满意度高,获得感强,并注重该部分宣传报道素材积累。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秋江(联络人)
成 员:王纪伟
职 责:
1.指导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把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司法动态、普法教育作为宣传重点和体现司法理念和工作内容的重要载体。加强对网上立案、随机自动分案、电子送达等司法创新实践的宣传。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向上级法院及同级党委、政府等报送。
2.每月通过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涉企民商事案件、破产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处置时间、结案率、回收率等司法绩效相关的数据,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典型案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司法大数据的可利用性。
3.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将宣传工作量化考核,明确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形成责任明确、奖惩有度、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调动两级法院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七)考核评价组
组 长:厉东(联络人)
成 员:霍松鹤 赵鹏
职 责:
1.收集汇总我院评价材料,每月对我院营商环境指标涉及的相关庭室和被评价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综合评价、通报。
2.根据每月通报情况,召开例会对我院相关庭室和被评价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点评。
3.对评价结果进行评价运用,把营商环境工作测评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挂钩、与年度综合考评挂钩,并将评价结果记入被评价单位年终考核。
(八)督导检查组
组 长:魏巍(联络人)
成 员:李兰兰
职 责:
1.强化监督检查。对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要求,对各庭室指标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及时跟进。
2.对营商环境考评项目进行督查暗访。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戒形式主义。严抓典型案例,对在办理案件中刁难企业、给企业增加负担或有其他徇私枉法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九)“执行合同”评价指标填报工作专班
牵头部门:执行局
负 责 人:席志军
成 员:赵丹 卢永超 翟国强 李晓娜 厉东 霍松鹤
职责:准备并填报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案(事)例及相关佐证材料 。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