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在通许县人民法院大门口,申请人将一面题为“化解纠纷百计办,公正办案群众赞,两袖清风正气胆、追求公正不遗憾”的锦旗送给执行局干警陈磊,感谢执行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执行局的办事效率点赞。
2019年,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资60万元购买了通许县某农贸市场(下称农贸市场)2间商铺。装修时发现该商铺已抵押,申请人要求农贸市场返还购买资金,遭到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将农贸市场起诉至法院。通许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5日作出判决,要求农贸市场返还申请人购买商铺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判决生效后,农贸市场拒绝赔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正值全国疫情防控最紧张时期,执行四组组长陈磊一方面按照上级部署,到一线卡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多次电话联系该农贸市场负责人,沟通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同时,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农贸市场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查控,并对该农贸市场法人采取了纳入“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惩戒措施,进一步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判决义务。
该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快速执结,体现出通许县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克服重重困难,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工作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换来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