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癯白皙的的面庞,庄重朴素的衣着,给人以亲近感;他沉稳而不世张扬的性格,迟重而略显含蓄的谈吐,更容易使人走近他的世界。他来自于一个农民家庭,是村民淡薄的法律知识和怕吃“官司”的畏惧心理,一直激励着他将来要做村民的“代言人”;村民的家长里短,琐事纠纷,他又成了牵线搭桥,化解矛盾的“中间人”;视如村民为父母,带着亲情为村民主持公道,他是村民眼中真情为他人的“热心人”。他就是通许县法院练城法庭负责人刘路慧。
受村民的影响,激励着他走进法官队伍
30岁的刘路慧是开封市祥符区万隆乡小高庙村人,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刘路慧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土坷垃里‘刨’不出名堂,只有好好读书,才是跳出农门的唯一出路。”
刘路慧谈起对法官最初的看法,要从他小时候生活的环境说起。在他的印象中,农民的法律意识非常单薄,一旦谁家涉及到吃官司的事,村民总是胆战心惊,非常害怕,四处找人活动,盲目找人求情,甚至花费自己所有的积蓄,也要把自己从“官司”中撇清,“那时候的农民只要家里一出事,不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而是拿钱求人找关系,把事情‘摆平’,这对我的触动很大。”刘路慧说,正是在农村的这些刻骨铭心的经历,奠定了他将来要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想法。
正是受村民的影响,2005年7月,刘路慧在自己的高考志愿中,义无反顾地填报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在大学里,他在学好专业的同时,还积极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拿到了“通行证”。
2009年7月,刘路慧大学毕业,为了检验自己在大学里所学的法律知识,他通过朋友,到了距离老家较远的河北石家庄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工作一段时间后,他感到这不是他将来要待的地方,也不是他喜欢的工作环境,“从考上大学的那天起,我就想着学成后,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家乡,为家乡的村民普法、办事、解决难题。”刘路慧说,也许是命中注定,还是机遇之门洞开,当年,通许县法院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刘路慧顺利通过了考试进入复试,然而,进入面试时,他被刷了下来。
刘路慧没有放弃,而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利再战。2010年8月,刘路慧被开封市通许县法院招录公务员,在这里他正以满腔热情实现着自己的法官梦想。
带着亲情服务村民,真情滋润村民心田
刘路慧进入法院后不久,他被分配到该县比较偏远的邸阁乡法庭,从做一名书记员起步,两年后他被任选命为助理审判员。
通过几年的学习实践,刘路慧深深地体会到,农村的案例,就是诸如一些邻里纠纷、赡养老人等琐碎的事,“作为一名法官,只要你放下身段倾听,带着真情服务,所谓的案件就已经成功了一半。”刘路慧深有体会地说。
李某和老伴由于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多年,巨额医疗费用使得两个老人无力承受。然而,他们的两个儿子却不管不问。刘路慧接手后,为李某夫妇迅速开通诉讼服务绿灯,考虑到两个老人行动不便,他主动联系法律援助律师,考虑到老人的经济能力,他主动向院领导提出免收诉讼费申请。与此同时,刘路慧多次找到李某的两个儿子,从法律法规的约束规定,到养育儿女的赡养义务,再到养儿防老的普通道理,刘路慧不厌其烦的解释、劝告、调解,终于使两个儿子认识到错误自己,主动将老人送医治病,承担起赡养的义务。
工作几年来,刘路慧最不愿意看到的案件,就是赡养纠纷,每当年迈的老人来到法庭向他诉求时,刘路慧心里都不是滋味,“每当听到老人诉说儿子不孝,没钱看病、吃饭,甚至没地方居住,看到他们那双期盼、噙满泪水的眼睛时,我总是想到自己的父母亲,内心里非常同情他们。”刘路慧说,自掏腰包为老人买水买饭是常有的事。“处理基层案件,要尽量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用真情和自身的人格魅力服人服众,让法律在老百姓心中建立起应有的权威。”
8年基层法官生活,为村民解决940多起琐事
刘路慧知道,基层法庭的工作就是处理一些离婚、抚养、赡养、邻里、借贷等琐事案件,案件虽小,但处理起来却非常麻烦,“我是从农村长大的,非常懂得这些案件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关系到法律在老百姓心中产生的作用与价值,更关系到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法律在基层的具体实现。”刘路慧说,他所供职的法院距离自己的家较近,对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非常了解,所以处理起来就稍微轻松一些,“在处理中,把抽象的法律语言通俗化,用当地的方言与村民交流,也能促进案件的尽快解决。”
在8年基层工作中,由于自己常常加班而疏忽家人,这让他很自责,“在基层工作这么多年,受了不少苦,对家庭的亏欠也很多,但我却为村民调解和处理了940多件民事纠纷,所承办的案件无一投诉和上访,这让我心里感到非常欣慰。”刘路慧说,在基层工作非常能锻炼人,不仅能锻造一个人的意志品质,更能磨炼一个人坚毅的性格,这对一个人的成长裨益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