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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问啥忙都去帮 触犯刑法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0-05-18 16:03:24


    朋友请去帮忙,到犯罪地点才知是盗窃,却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帮忙帮到底。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党红杰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7年5月24日下午,党红杰与孟某、马某(均已判刑)等人在一起喝酒时,孟某提出有点事请党红杰去“帮个忙”。党红杰见朋友很诚恳,没有丝毫犹豫,很爽快的答应了。当天深夜,党红杰骑摩托三轮车载着马某、孟某来到通许县玉皇庙镇某段公路旁盗割通信电缆时才知道是盗窃。但党红杰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还是帮忙把盗割的电线运走。后经鉴定盗窃的该批电缆价值711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党红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党红杰系初犯、从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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