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法〔2016〕18号
关于印发《通许县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各部门:
现将《通许县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许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19日
通许县人民法院
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任务目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的实施细则》以及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全国,省、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基本遵循,以 “基本解决执行难” 为目标,紧紧围绕“三升四降”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为通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活动,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逐步消除;终结本次执行的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高效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1、推进实现与不动产信息的连接。
2、协调县内银行连线“总对总”查控平台。
3、加强培训,提高执行人员熟练使用查控系统的能力
(二)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1、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文件,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2、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录入和发布,提高录入质量,为信息化、自动化惩戒机制的运行奠定基础。
3、定期在各类新闻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扩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平台范围,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
利用好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探索使用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发现财产方法。
(四)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科学合理分离
探索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实现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判权的科学分离。
(五)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
1、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独立的执行指挥中心
2、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远程监督、调度与指挥。
3、抓好督促执行案件的落实。
4、强化统一管理、调度职能,提高执行效率,规范执行行为。
(六)全面运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1、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做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使用工作。
2、做好立案、结案信息节点的对接。
3、加强衔接,保证规范运行全国统一执行办案平台。
4、强化应用,发挥管理系统的监督功能。
(七)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
按照上级检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对执行案款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
(八)推动完善执行救助制度
1、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的沟通协调,争取资金对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人身伤害等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
2、推动建立执行救助制度,拓宽救助渠道,增加救助额度。
(九)完善网络司法评估管理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进行评估机构选择制度改革,避免暗箱操作。
(十)完善网络司法拍卖管理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完善网络司法评估管理、全部实现网络司法拍卖,避免人为操作,并纳入全省法院信息化大数据平台。
(十一)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
1、抓好对最高法院关于终本案件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
2、常态性的对未结案件进行梳理,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终本。
3、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建立终本案件公示制度,对终本案件进行专项管理。
4、推进和规范信用惩戒和制裁措施在终本程序中的运用。
5、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终本案件处理情况,提高全社会认可度。
(十二)完善保全和先予执行协调配合机制
1、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推动保全案件流程改革,积极发挥执行查控系统在保全工作中的作用。
2、加强内部协作,立案、审判环节加强引导,以保全情况促进调解、促进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十三)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
1、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应对执行转破产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与有关部门协调衔接,有序开展执行转破产案件工作。
2、对执行转破产程序的适用情况进行“回头看”。
(十四)完善异地执行协作机制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委托与协作执行工作。
(十五)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
1、推进查控环节的案件分流,根据查控结果探索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
2、推进执行团队建设,完善执行案件分案、人员组合机制。
(十六)完善执行纠错机制
对发现的执行错误案件,及时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进行纠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七)加强法院内部监督
1、严格贯彻实施全省解决执行难的综治考核办法,确保我县在考核中不被扣分。
2、严格实施执行约谈机制。
3、就流程管理系统的应用、执行案款清理等重点工作加强督办指导,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十八)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1、适时向县人大汇报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批评、意见、建议。
(十九)依法接受检察监督
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具有重大影响以及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或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以暴力或其他方式抗拒执行的案件进行监督,改善执行环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上级法院统一要求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传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信息,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十一)建立反消极执行长效机制
利用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消极执行现象进行自动筛查,加强对消极执行案件的督办工作,切实强化执行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消极执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十二)建立特别案件执行长效机制
1、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台账,组织进行专项清理。
2、推动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化解的工作机制。
3、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长效机制,对涉及民生权益的案件进行调研和摸底,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机制。
(二十三)建立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整治活动。
2、进一步落实上级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实施意见。
(二十四)建立打击拒执行为长效机制
1、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的联动,加大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力度,定期公布“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2、建立“拒执”罪犯罪人员报送、通报制度,将构成“拒执”罪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罚处理情况报送纪委、被追究人的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以及执行联动协作部门等。
三、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王生禄任组长, 副院长杨文珍任副组长,执行局长为督导组长,本院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执行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协、统计、通报、评比工作。
(二)加强力量配备
1、按照中发﹝1999﹞11号文件“确保按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15%的比例配备合格的执行人员”的要求,配齐执行人员。
2、明确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室的职责、机构定位、人员配备。
(三)强化教育培训
1、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上级法院出台的一系列新的司法解释和规章制度,加强法律业务培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继续加强查控平台、执行流程信息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运用方面的培训:对新进执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执行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2、开展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采取通报表扬等形式,激励先进,树立榜样,调动积极性。
(四)强化物质装备建设
1、全面完成指挥系统建设,实现三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
2、为执行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活动的全程记录,及时有效地固定证据,提高执行效率。
3、加强车辆保障,保障随时行动的现实需要。
(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电视台、电台、手机报、广场大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宣传我院解决执行难的经验做法。
2、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解决执行难工作有关情况,重点发布加大执行力度、打击拒执罪、失信惩戒等内容。
3、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策划,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集中采访、微博微信、电视台专访等方式, 及时发布新闻信息,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配合法院执行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惩戒机制
执行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配合,对故意消极执行、乱执行甚至滥用职权的行为,及时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七)工作要求
第一、加强团队领导。各执行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动员,全面发动。把执行攻坚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指标落实到每名执行员,务求年底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第二、落实责任。本次活动以执行局、审判庭为单位,执行局承办人为案件第一责任人,原承办庭室的庭室长为第二责任人,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分析,确保攻克执行难。
第三、领导督办。领导要带头督办案件执结情况。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原承办庭室的分管领导对案件进行包案督办。
第四、强化监督。各执行小组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办案人认为无法处置财产、无法执行的案件,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进行交叉,如交叉后,案件得以执结,要进行责任倒查,对消极作为或办人情案、金钱案的,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及本院相关制度追究办案人责任。
第五、讲究策略。强化执行权的管理与制约,严格按现有规章制度操作与执行,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执行方法和执行策略,增强政治敏感度,强调作好当事人的解释和疏导工作,注重工作细节,增强服务意识,执行中遇到有矛盾激化,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或群访情形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执行干警进行表彰奖励,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执行工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