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通许县法院邸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诉被告李某企业承包合同案件。这是县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团制度。
参加本次庭审的7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是从先期建立的人民陪审团人选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的,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人民陪审团组成后,合议庭向人民陪审团成员通报了简要案情。庭审中,通许县人民法院专设了人民陪审团席,陪审团成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举证、质证、辩论意见,认真记录涉及案情的相关重要信息。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此案召开陪审团座谈会,陪审团成员都积极、客观地阐明自己的意见及处理建议。对该意见和建议,合议庭将在评议时作为本案处理的重要参考。
人民陪审团成员普遍认为,通过陪审团参加庭审,提高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自己能够直观参与到案件庭审过程中,并能够发表自己对案件的裁判意见,感到骄傲和荣幸,并建议法院更多实行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