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一位中年女性急急慌慌来到通许县法院执行局,手里拿着案件受理通知书,要找执行法官快速执行。执行员崔莹、李猛见状忙起身,将当事人让到沙发上并端来一杯热水,让当事人平息心情。
该中年妇女为赵某楠,2016年年底法院判决与袁某军离婚,并返还婚前财产及给付抚养费4万元。判决后袁某军拒不履行义务,赵某楠也没有固定收入,还要抚养孩子,生活困难。2月24日向通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袁某军以在外打工为由,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却不会因找不到人而放弃,无论白天或晚上每周不少于三次去找被执行人。直到收麦之际,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被执行人已回家。6月3日凌晨5时,执行干警把正在家中休息的袁某军拘传到法院,并对其司法拘留15天。
袁某军见逃避不过,终于同意履行孩子的抚养费4万元的法律义务,最后也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