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许县朱砂镇徐屯村2组村民徐某某到朱砂镇法庭反映自己家的一畦大蒜被相邻的徐某打的除草剂打死,要求赔偿,该法庭在征得徐某某同意后随即将该案委托该镇“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该中心调解员程世英接案后,立即通知徐某到地里共同察看,现场处理矛盾纠纷,调查得知徐某某和徐某二人责任田相邻,徐某在自家麦地喷除草剂时,由于徐某某蒜地紧邻徐岭麦田,当时又是顺风向,除草剂在风力作用下,喷洒到徐某某蒜苗上,造成一畦蒜苗坏死。徐 某某找到徐某讨要说法,二人因赔偿数额发生争执,几欲动手打架。调解员充分发挥自己是当地知名人士和熟悉本地风土人情的优势,从邻里和睦、有利生产的角度出发,耐心为两家讲道理,同时还拿出法律读本,为两家讲解法律规定,最终促使两家达成协议,徐某同意赔偿徐某某经济损失300元。
基层工作中,有句口头禅:“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村民纠纷看似鸡毛蒜皮,如果不及时加以处理,往往会酿成大的祸端,直接影响基层的和谐稳定。该案从当事人到法庭起诉和调解结束总共不到两个小时,堪称效率高、效果好,得益于该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体系的建立和有效开展,是当地基层综治创新工作的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