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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6-11-17 10:51:02



    11月15日,通许县法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暨表彰大会上,被评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受到省高院表彰。该院今年以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增加执行装备,完善执行经费保障,加大打击拒执力度,转变工作作风,调整执行权运作方式,认真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执行工作质效全面提升,今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955件,执结679件,结案率71.1%,执结标的额7015.0705万元,拘留96人次,罚款7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10人,已提起公诉3人,已实际判处2人。

    一是切实做好执行队伍建设和组织保障工作,强化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该院科学配备执行人员,确保执行人员数量与执行工作的目标任务相适应。执行局现有干警30人,平均年龄32岁,下设裁决组、综合组、四个执行实施组,分工配合、共同协作执结案件。

    二是打击拒执行为不手软。对所有未结案件所有被执行人一律给予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符合拘留条件的,说服教育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坚决予以拘留;对拒执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宣传,让人民群众认清执行难的危害,提高全社会尊重法院生效裁判的意识。该院采取张贴“大头贴”公告、县城各处大屏幕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头像、县电视台播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多种形式对各类“老赖”予以曝光,威慑被执行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县城主要道路拉横幅宣传打击失信人,让公众了解和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四是积极构建外联机制,借助外部力量破解执行难题。该院建立与金融、公安、工商、土地等相关部门联动的执行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多元化、社会化执行工作格局。

    五是运用现代科技,启动“110”执行模式,构建阳光执行机制。该院根据执行工作的特殊性,采取警察式的“110”工作模式,取消周末、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制度,采取换岗轮休制度,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一旦接到执行线索,都能立即采取行动。

责任编辑:李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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