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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解冻民国时期黄金美元 诈骗八千获刑九个月罚金二千

  发布时间:2015-11-20 10:09:00


    通许县城关镇某村村民姬某某,自2013年5月份以来,伙同杨某某(已死亡)对齐某某谎称能够解冻银行冻结的国民党时期遗留在大陆的黄金、美元,事成之后可以提成分红,鼓动齐某某一同参与,并以解冻黄金、美元需要资金为由骗取齐某某钱财。2014年1月至4月期间,姬某某共骗取齐某某人民币8000元。后与齐某某失去联系,2015年5月,通许县公安机关在郑州某小区出租屋内将姬某某抓获。2015年10月13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庭审中,姬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户籍证明等相关书证在案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通许县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姬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姬某某当庭认罪,并退赔受害人部分损失,可酌定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姬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责任编辑:李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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