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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媳被无赖小叔拳打 法官依法审判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3-12-11 10:29:51


    在农村,人们法律意识淡薄,为一点蝇头小利,本是父子或者亲叔侄的亲属关系,却拳脚相加、大打出手的屡见不鲜。2013年10月15日,通许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兴健康权纠纷案,依法判处被告李某兴赔偿李某各项财产损失2428.74元。

    原告李某是被告李某兴的亲侄媳妇,两家的农田相邻。2013年6月16日,天热地旱,原告李某的丈夫在外打工,70多岁的公公和原告一起浇地,三天时间连四亩玉米还没有浇完,确实让左右邻居着急。9时许,被告开着农用四轮车拉着木质马车及浇水带,到原告地里,被告卸掉水带将车棚推到原告的农田里,就开始关掉原告家浇地用的四轮车的油门(农田机井在原告地里)。原告见状,就与被告理论,为啥停她家的车,并且碾压毁她家的玉米。被告却说我故意推到你家地里的,话音未落被告就上前将原告的耳环拽掉,原告疼痛难忍,手捂着耳朵向被告催要耳环,被告见原告没有还手之力,反而更加凶残的对原告拳脚相加,直至原告倒地昏迷,因伤势严重,原告被送到通许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告的行为经通许县公安机关侦查,对被告作出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但原告两千多元的医疗费,被告始终不予理睬。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将被告李某兴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原、被告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李某兴作为长辈本应关心帮助李某,反而却对原告拳脚相加至多处受伤,实事清楚,证据确凿,被告李某兴对本次纠纷负主要责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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