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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现场发放涉农民工工资等执行款4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9-06-21 09:52:41




    6月20下午,通许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一楼会议室举行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案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发放涉农民工工资等5起案件的执行款40余万元。执行局局长朱向永主持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生禄、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以及执行局全体干警、涉及领取执行款的农民工代表、企业代表等40余人参加。开封日报、映象网、通许电视台等媒体受邀参加。

    会上,王生禄院长向到场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以来通许县法院深化执行规范化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共受理种类执行案件171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8%,已执结721件,执行到位5131万元。其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67人次,纳入率近100%,司法拘留115案122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案 13人,已判刑2案2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传拍品21案61件,成交16件,成交金额1616万元等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执行局提出下半年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并表态: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和加强执行措施,继续增强司法能力,规范执行行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努力形成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通许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杨文珍副院长对案款发放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情况做了介绍,2018年9月份,22名民工在被执行人马某某的带领下,远赴新疆,采摘棉花,在当地劳作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其中有摘花款共计22000元让被执行人马某某无故扣留,在多次讨要无果后,民工将被执行人起诉至通许县人民法院。在法院的委托下,双方在社会法庭达成协议。民工申请司法确认,2019年1月,通许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被执行人应于2019年2月份将22位民工的摘花款一次性付清。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2019年3月民工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开展执行工作,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通过网络系统对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查控,同时,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在这期间,执行干警一方面多次前往拘留所和其家中向被执行人本人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宣传拒不履行的后果,另一方面,运用侦查手段,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等查找转账记录等拒执证据。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在被执行人的微信上找到了资金来往记录,这就构成拒执罪的证据。在自身将面临有期徒刑处罚的严重后果和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5月20日履行了全部义务。

    随后20多名民工、企业当场依次领取了执行款,农民工代表向法院赠送了锦旗,以此来表达感谢之情。

责任编辑:l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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